
【柴棺龜出田野】2024.06.12
桃園新屋離岸風電_下篇
(…續上篇)
▌什麼是「地方」?在地生態和社會與人的連結
當問及里民願意站出來抗爭的契機,率直的彭永涼前里長相當簡單有力地答道:「對地方不好」,而後在我們追問下,才開始補述種種不宜設置風機的理由。這段話雖短,卻值得深思:為什麼會那麼在乎「地方」?「地方」對他們又意味著什麼?
彭前里長的經歷或許能作為如何理解「地方」的參考。
彭前里長家靠海,父親在海岸邊靠種些地瓜、養豬來把孩子拉拔長大。他提到當時的人生活很辛苦,父母會叫孩子去幫忙釣魚,但也讓小孩和海的連結很深刻,「像我應該還沒有讀書就會釣魚、抓虱目魚苗」。
此外,家裡也有在做「牽罟」。這是早期海邊客家人共同捕魚的方式,在彭前里長的回憶中,當時網內抓到的魚非常的多,多到大家都拉不起來,如今卻早已今非昔比。過去在五、六月的時間,從岸上就能看到魚群,但現在卻得到三十米以上的海域才有機會能看到了。

彭前里長長大後外出打拼,再回來時發現許多人都被地方大家族欺壓,有次和大家族關係匪淺的造紙廠把村民農地裡的石頭挖去賣,再把紙廠有毒的廢棄物回填在農地裡面,村長卻不敢阻止。當時他就指責村長:「這種東西本來你就不應該讓他來…你下一任我一定跟你(競)選!」,後來他果然在地方村民的支持下,共當選了三任的村里長。
在當里長期間,他平時晚上會出去檢查路燈是不是需要更換,颱風天更是跑出去看哪裡出問題,認為有沒有做事,地方都會看在眼裡。當時,同一座造紙廠內部所設的火力發電廠,燒的煤灰和煙都會飄進田裡,「我們這邊有時候去田裡面,走一趟下來整個褲子都是黑的…我們這邊種的菜,差不多可以吃(的時候)就爛掉了」,因此他就不斷去抗爭。那座造紙廠的董事是當時的國策顧問,就把他當作「環保流氓」,扣上莫須有的傷害與恐嚇罪名移送法辦,法院甚至在根本沒有受害人的情況下,硬是判他十一個月徒刑,最後易科三十幾萬的罰金才免除牢獄之災。
當問到為什麼有這種被誣陷的經驗後,還敢再出來抗爭?彭前里長輕鬆地笑笑:「人家危害地方,你里長不能說不當作一回事啊」。他強調,不是做什麼事情都要反對,而是要端看會對地方造成正面還是負面的影響:「至少你做這種事業喔,不要危害到地方,不要有對地方造成汙染…如果你對地方造成影響,我建議你還是不要,我說我第一個就反對你」,相反地,像當地的咖啡館來的時候,「我說歡迎啊,有什麼困難我協助,不會影響地方嘛,而且會對地方帶來一些發展,好的東西你來有什麼困難、你跟我講,我幫得到我會幫你」。
除了彭前里長的個人故事,這種地方感也能從他成立的牽罟灣海岸巡護隊一窺一二。海岸巡護隊負責做淨灘等環境維護工作,至今已發展約五年左右。彭前里長提到,一般這種環保志工隊大多是二十人左右,但他們的巡護隊卻多達四十個人,更有許多人正在候補等著卡位,其中還不乏從新屋里、甚至中壢市區前來的居民。巡護隊並無薪水可領,卻有這麼多熱心人士願意花費假日時間,遠道前來做公益,這或許側面顯示了大家對海岸環境、或是巡護隊人際互動關係的重視,也能看出「地方」一詞的定義並不只局限於里的尺度,而可能隨著社群活動範圍擴張。

▌資源分配對「地方」話語權的影響
不過,正是因為「地方」內湧動著多種力量與各自的考量,因此「地方」也不是時刻都有緊密的凝聚力與共識。
比如第三天然氣接收站規劃設於桃園觀音海岸,有影響大潭藻礁生態的疑慮,對該建設的抗爭更於2021年上升為公投對決。新屋永安漁港就位於大潭工業區南方不遠處,但當地針對該議題有進行意見表達的卻不多。
李仁富前理事長嘆道,他覺得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從觀音到新屋沿海的社區,沒有幾個社區敢動起來、不敢得罪長官」,他看到宜蘭還有親子團體在為這個議題擺攤、演話劇,「我看了就覺得真的很汗顏,講半天快要流眼淚,我們是屬於桃園在地人,我們自己到底做些什麼,大家只會耍嘴皮?還是真的有做什麼嗎?我們敢去永安漁港擺個攤去希望大家支持公投嗎?沒有。」。
這種資源分配影響話語權的結構其實也不限於地方,李前理事長將尺度拉廣來看環境教育的推動,也有相似的處境:「環境教育通常都是依賴補助下去生活的,所以那個決定權全部在上面(提供補助款的部門)就扼殺掉了,你沒有自主的本錢,所以你不能好好發揮,所以很多環團不也是因為這樣被扼殺掉了嗎、變形了嗎?還不是因為沒有錢,沒有經濟嗎?」。
針對這問題如何解決,在對話中也能看到李前理事長有自己的見解。他提到環境教育應該產業化,才可能讓工作人員自食其力,取回自主的力量。此外,他也認為離岸風電、三接這些建設對社區的補償金運用方式應該更加多元。他提到,目前由於這些經費多會撥到公所裡面,在公所具有分配決定權的情況下,最後多拿去為社區辦活動、旅遊等,對社區環境並沒有太大幫助。因此李前理事長認為,這筆錢的運用目的,應該是去補償下一代因環境影響而受到的損失,因此建議直接針對環境教育,或是相關的醫療資源進行補助。
新屋的風帶有海鹽的粗糙,桃新離岸風電抗爭的故事也帶有現實的顆粒感,但卻仍然能在地方上刮起沙;李前理事長既理想又現實的一番話,同時反映出「價值理念」與「利害關係考量」在地方公民抗爭運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性:
「在做環境抗爭的時候,大家很考慮事情,這是人性嘛,我們不能講人家不好,最起碼我們未來如何提升這個概念…願意付出代價、願意勇敢表達,這件事情要在你心裡面深深認為那是一件對的事情、是有價值的事情才走得出去。不過還是利害關係比較重要,我認為是這樣子,不好意思我講話就比較直接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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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結束已是傍晚時分,夕陽映在永安觀海橋上,遊客熙熙攘攘,觀光魚市的餐廳與攤商則在積極攬客,而與魚市隔著觀海橋相望的,是一片近期新填的土丘,據當地人說,這是疏濬工程清出的淤泥所填出的海埔新生地,短短幾年就讓他看到漁港從海水到山丘的地平線變化。
漁村的產業與地景隨著時間不斷地變遷,當地人對「地方」的想像也必然會因身處不同社會角度與世代而有所不同,而彼此應也無絕對的孰是孰非。社會對話的目的應是讓這些不同能夠平等地被看見與討論,但在桃新風電的抗爭事件中,風電業者的對話方式卻是運用資源去單方面地去消弭這種不同,不只造就了想像之間的二元對立,更設法讓其中一種想像以資源優勢來凌駕愈另一種。
更往前去追溯這種問題如何產生,除了受社會資源與權力分配不平等的結構影響外,也可能也來自於我們將漁業權、開發與建設權等權利,看作一種能透過補償金相交換的資本籌碼。這樣的想法連帶局限了業者進行社會對話程序的「利害關係人」以及「補償方式」的想像,比如因為漁會具有漁業權,業者就只著重於跟漁會幹部的溝通,並以金錢方式給予補償。
但從上述訪談中,我們應能看到 「地方」尺度變動的多樣性,即利害關係人的範圍不只有在法定上擁有權利或是實質上握有資源的對象;應能看到人與「地方」生態與社會在生活上的緊密關係與情感,不只難以用「權利」去概括,對其的傷害更無法以金錢就能「補償」;更應能看到社區中湧動的不同公民力量的自主性與能動性,並不都是只用金錢或其他資源權力就能被箝制住的。
如果我們轉換思考的方式,跳脫「將特定人與環境或社會的互動關係(比如漁業權、開發權)視為權利,同時將該權利視為資本」,以及「權利的犧牲能被金錢補償」的框架,是不是就能更讓人離開「犧牲與補償」的思想制約,真正去正視何謂「地方」所期待的地景想像,並透過對話去思考:預計進駐的新建設如何可能以不同的形式被包容入這樣的想像內?所謂的「補償」是否可能不只是金錢補貼,而是如李前理事長所言,用來投入社會基礎設施與制度的建立?
回過頭來談資源分配影響權力結構的問題。桃新風電抗爭事件顯示,公民的確具有足夠強大的自主性與能動性,能在這個結構中去推翻具較多資源者的決定。但又有多少運動、多少甚至無法成為運動的聲音,在這個結構下被掩蓋呢?
要調整目前綠色成長的問題,除了轉換上述的思考邏輯,更要設法為公民賦權,並讓資源的分配去中心化,才有機會使各種不同的意見具有足夠的話語權,將他們的意見放在同一個平台下去互相碰撞與理解,以磨合出盡可能包容不同價值觀的新的可能性,而非去消弭彼此之間的不同,只留下單一蒼白的意見在因而荒蕪的「地方」舞台上。
〔訪談時間:2024.05.11〕
特別感謝:
桃園市新屋區愛鄉協會 李仁富顧問
笨港里 彭永涼前里長

